会计中级职称(专业资格中级)
一、课程介绍: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日期一般为每年5月下旬。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二、培养对象:
(一)报考的会计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上述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2010年12月31日)。
三、培养目标:
本课程主要是培养适应当前市场经济需要,具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和熟练的会计、财务成本管理、审计实务操作能力,能在会计师事务所或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并通过培训帮助学员正确理解中级职称考试大纲精神,全面掌握教材实质内容,把握考试方向,提高通过率,帮助学员顺利获得专业资格证书。
四、培养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涉及的《会计实务》、《经济法》、《财务管理》三个科目
五、课时学费:
中级会计实务 88课时/600元
经济法基础 72课时/600元
财务管理 72课时/600元
会计中级职称(专业资格中级) 232课时/1500元
六、培训教材:
《中级会计实务》44元、《经济法基础》39元、《财务管理》36元
七、培训师资:
特邀请高等院校教师及从事会计行业,精通实战经验者、长期从事会计培训、熟知考试行情的教师精英作为授课专家。
八、开课情况:
全年滚动开班
九、考试认证:
网上报名10月初,补报名12月初,现场确认10月下旬,补确认12月中旬,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十、就业方向:
可从事企事业单位的会计、出纳、稽核等财务会计工作;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审计、投资分析的基础工作;税务工作;财务软件的应用、推广工作;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等高等技术应用型工作,如财务总监、银行高层管理者等物资、仓储管理的相关财务工作。